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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严真 王文凯

近年来,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能动司法展现担当作为,创新推行涉车辆执行机制,采取“统一申请、发布悬赏、部门联动、警务扣押、集约处置、入罪威慑”六举措,开启对被查封车辆执行“直通车”,畅通涉车辆执行各环节,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。

为简化手续让当事人“一趟不用跑”,长汀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立案阶段,引导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,对于涉金融机构等申请执行的案件,实行统一申请、一次性办理悬赏申请手续,提高办理效率。

同时,长汀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、公告区域电子显示屏、广告牌等发布悬赏公告,并组织执行宣传队定期到公共停车场、车辆检修厂、车辆年检站等车辆曝光度高的场所宣传悬赏机制,提高群众知晓率、参与度。

长汀法院与长汀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制定《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若干意见》。法院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车辆查封信息,在交警部门系统布控、巡逻检查、年检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后及时通报法院,为法院破解“查封易、扣押难”问题提供有效途径。

据了解,扣押车辆事务由司法警察组成的强制执行团队统一负责实施,悬赏公告中直接公布法警的联系方式,举报人直接与实施扣押的法警联系,接到举报线索后,法警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出警,实现扣车警务化和专业化。

长汀法院探索“集约执行+网络询价+淘宝挂拍”处置模式,贯彻“1+1+1>3”的拍卖理念。车辆扣押后立即移交处置团队,统一归口办理涉及车辆处置的执行案件,从收案、文书制作、送达、车辆询价、网络挂拍、解封过户等全部流程实行“流水线”工作模式,车辆处置用时较以往缩短50天左右,进一步加快车辆变现速度。

此外,长汀法院还采取措施提高自动履行率。车辆被查封后,执行人员一律向被执行人发出《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》,对于拒不主动交出车辆又未说明原因的被执行人,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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